商务中国备案咨询热线:0592-2577888-2307
网站公告 备案流程 前置审批 文档下载 常见问题 政策法规 备案核验点
返回首页 返回网站公告列表
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市互联网网站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方案》自查通知

尊敬的客户:
    您好!
    为切实维护网络安全,保护互联网企业,确保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稳定,根据厦门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印发的《进一步开展全市互联网网站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市局网安支队决定于10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网站安全检查工作,现已进入自查阶段:

    经查您在我司存有租用/托管服务器,请您全面检查服务器上所有站点的内容,重点检查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和自查本网站违法有害信息情况,并同时上报含有交互式栏目(包括论坛、留言板等栏目)网站和新闻评论网站的数量。

自查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自查是否落实安全保护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2)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3)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4)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5)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6)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每家网站必须建立至少有一名以上的安全员管理队伍;(7)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8)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2、自查是否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主要包括:
(1)具有保存3个月以上系统网络运行日志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功能,内容包括IP地址分配及使用情况,交互式信息发布者、主页维护者、邮箱使用者和拨号用户上网的起止时间和对应IP地址,交互式栏目的信息等;(2)具有安全审计或预警功能;(3)开设邮件服务的,具有垃圾邮件清理功能;(4)计算机病毒防护功能;(5)其他保护信息和系统网络安全的技术措施。
3、自查本网站(包括二级和三级域名网站)是否存在违法有害信息。对本网站存在违法有害信息的,请在第一时间上报我司,由我司统一主动上报网安支队一大队、二大队,由网安支队二大队下达处置命令后,本网站再进行违法有害信息处置。专项工作期间,自查阶段主动上报本网站违法有害信息的网站,公安机关将不给予行政处罚。
4、自查是否落实一级、二级、三级域名对应网站的备案和安全管理制度。

请您在11月10日前根据以上要求自查完毕,并同时按附件格式上报以下内容:
1、租用/托管服务器上所有站点域名列表;
2、含有交互式栏目(包括论坛、留言板等栏目)网站和新闻评论网站的数量及域名列表;

    请您根据要求规范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安全风险和漏洞隐患,未履行法律责任的行为进行整改。市公安局也将对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的行为,第一次违反给予警告处罚,第二次违反的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五千元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五千元的罚款。请您重视!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谢谢!

商务中国业务中心
2013-10-30



Copyright 2001-2022 商中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号:闽B2-20040189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004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编号:B1.B2-20150315
总部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商务区高雄路18号通达国际中心5楼 邮编:361008 商务中国备案咨询热线:0592-2577888-3-1 传真:0592-2179606 邮箱:beian@bizcn.com